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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!厦门市教育局最新发布

作者: 小编 来源: 网络   日期:2024-01-25 04:07

  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闽教基〔2016〕44号)精神,结合我市中学布局、班生额容量和初中招生办法等实际情况,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中学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初中阶段户口迁入本市思明区、湖里区申请转学的外地学生,应根据《2022年秋季思明湖里片区初中接收转学生地段安排》(附件),向接收学校提出申请。符合“两一致”(即学生与父亲(母亲)户口一致,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)的,按照户口所在地所属地段和相应的学校、年级申请转学,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;不符合“两一致”的,由户口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。

  厦门一中、双十中学、厦门六中、外国语学校等四所学校岛内初中部不接收转学生。

 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、双十中学翔安校区、同安一中轮山校区的初中部不接收转学生。确需转学的,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。

  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、集美中学、同安一中滨海校区、翔安一中、科技中学翔安校区的初中部不接收区内转学生,转学学位优先用于接收市外转学生后,方可接收跨区转学生;超过学位余额无法接收的关注!厦门市教育局最新发布,由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就学。

  高中阶段因家庭居住地由外省、市、县迁入我市,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需转学的,按照同级互转原则,由学生或家长自行联系与原就读校同级的学校,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,测试成绩达不到入学要求的,可转职业类学校。

  对于跨省转入的原外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生,高考报名条件以福建省教育厅通知为准。